10月14日电近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84号建议的答复,回应建议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
对于行业规范标准的统一,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,组织修改种植牙等口腔诊疗规范,加强对相关部家口腔医疗机构的监管,进一步规范诊疗活动。
对于集中带量采购的开展,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,已指导四川医保局进行大量摸底,基本掌握植入耗材的临床使用特点、价格水平、市场竞争格局及相关医疗服务收费构成,征求专家、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意见,形成了集中带量采购的初步思路和方案
对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,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立足于“保险基本”的功能定位,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。 与固定义齿、活动义齿等相比,种植牙是更高水平的医疗需求,将其纳入医保报销不符合“保险基本”定位,也不符合公平性、合理性原则和待遇清单方面的要求。 因此,从现阶段医疗保险制度的总体发展情况、大众的疾病治疗需求、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,目前还没有能力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,下一步将建立医用耗材医保准入管理体系,逐步完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,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更好地满足患者就医需求。